摘要
中国的村民自治,转眼之间走过了将近三十年。从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算起,中国村庄的直接选举已经进入第27个年头。当村民自治风云初起之际,我们这一代学者还青春年少,刚刚踏足学界。将近半个甲子过去,我们已经年过半百。
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