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考信访制度改革方案,有必要先从信访行为的角度厘清信访的概念。规范信访处理行为是信访制度法治化的核心内容。实践中,信访处理行为最大的弊病在于与其他国家权力行为重叠、交叉,导致难于规范。信访制度改革要按照民主参与、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三种功能区分信访类型,整合、优化不同国家机关受理的信访类型和信访事项范围,让信访处理行为和其他国家权力行为各归其位,分别规范运行。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49-54,共6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