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深圳市大部制改革的跟踪调查发现,大部制改革后,深圳的政府机构得到优化,资源得到整合,管理层级实现了扁平化,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监督和协调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初步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是以激进方式推进的大部制改革,尽管从形式上实现了组织的扁平化,但大部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并未完全实现。在"委"与"局"的运作模式中,相关的联系制度建立得并不充分,有的部门甚至重新带来了交叉和混乱。在改革存在一定程度的阻力、缺乏内生动力和需要政治强力介入的背景下,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约束和公民政治参与是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