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发布的巴塞尔协议Ⅱ(以下简称巴塞尔Ⅱ)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计提监管资本,并提供了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三种资本计量方法。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属于简单方法,均采用“总收入(Gross income)”作为操作风险计量指标,乘以不同的资本系数计算出资本要求,基本指标法的资本系数统一为l5%,标准法将商业银行全部业务分为八个业务条线,分别设置了12%~18%不等的资本系数。高级计量法则允许银行自行选择计量模型,基于损失数据计算资本要求。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41-44,共4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