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黔东南州GB 26878—2011《食用盐碘含量》(以下简称为"《新标准》")实施前后居民户碘盐食用情况及特殊人群碘营养水平,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按照《黔东南州碘盐监测方案实施细则》、《黔东南州碘缺乏病监测实施方案》及《黔东南州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进行采样及盐碘、尿碘检测。结果显示,2011—2015年的居民户碘盐均值分别为33.34、30.14、28.17、28.06、27.39 mg/kg,呈逐年下降趋势;《新标准》实施前的2011年居民户食盐中非碘盐比例为0.09%,低于《新标准》实施3年后的2015年(0.3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011年碘盐>39 mg/kg比例为12.30%,高于2015年(1.3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新标准》实施前儿童尿碘含量处于基本适宜水平(100~300μg/L)的比例(36.18%)低于实施后(59.40%),碘过量摄入(≥300μg/L)的比例(59.91%)高于实施后(28.8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新标准》实施前孕妇的碘摄入量不足的比例(36.00%)低于实施后(47.8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新标准》实施前孕妇的碘过量摄入比例(9.33%)高于实施后(2.0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提示按《新标准》生产的碘盐于2015年全部覆盖黔东南州16个县(市);特殊人群碘营养状况达到了最佳状态。
出处
《环境与健康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642-644,共3页
Journal of Environment and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