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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宜从社区矫正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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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指“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执行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考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重新犯罪也没有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应该说,社区矫正制度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没有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分子而言,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该制度也可以有效防止罪犯在监狱中受到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在考验期内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概率,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修复性改造措施.
出处 《方圆》 2017年第20期73-73,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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