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众传媒领域,广播电视的受众面极大,承担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形成良好的思想舆论的重要任务,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对广播电视行业进行规制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规制方式主要是"禁、限、罚"等刚性监管措施,其监管的柔韧性不强。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应在刚性监管的基础上综合采取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并逐步推动广播电视行业自治。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30-33,54,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5年度国家司法部科研项目"网络空间与法治秩序研究"(15SFB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