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校合作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之一,也是统合教育效果和力量的一项基本举措。但是,家校合作在教育实践中越来越异化为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的僭越,家庭教育开始沦为学校教育的附庸,进而丧失了合作的真正内涵。家校合作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在教育功能和手段上的独特性与独立性,真正意义上的家校合作应在充分承认这两种基本特性上进行。因此,真正的家校合作需要真正以培养完满发展的人为目标,应该建立在这样的原则框架之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对独立与相互承认,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深层沟通,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目的整合。
出处
《少年儿童研究》
2010年第2X期4-8,共5页
Children's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