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以下简称《大纲》),这是继去年5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之后的又一个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政策文件。该《大纲》规定了省级行政区域内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明确了消纳责任的履行、考核、任务分工等内容,将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尽快落地。
出处
《能源评论》
2020年第5期62-65,共4页
Ener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