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增加、物流行业伴随经济提升得以迅猛发展、全国高速省界收费站撤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车流组织的动态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因疲劳驾驶、超载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居高不下,部分运输企业受利益驱使,普遍存在重效益、轻管理的现象,动态监管落实不到位,源头管理流于形式,故有必要开展对交通事故中运输企业动态监管的深度调查,有效推动“政府单位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逐步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分责、共治”的新常态。
出处
《道路交通科学技术》
2020年第4期44-46,共3页
Road Traffic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