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具有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以固态、半固态、液态形式存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 0 1 6版)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 6大类别4 7 9种(其中3 6 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 7种)。针对危险废物的处置,目前主要以焚烧为主,因其具有易燃性、反应性,常引发料坑起火,对现场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造成威胁。本文通过对预防料坑火灾,制定了相应措施,为控制和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提供参考。
出处
《清洗世界》
CAS
2020年第11期69-70,共2页
Cleaning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