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已成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经办制度在整个医疗保障制度中的地位不容忽视,从我国实践进程来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的覆盖面逐渐扩大,成效十分显著3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是医保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国家政策和战略的要求。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能在唤起公众理解、制衡供求关系、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经办服务效率等方面起到作用,其核心是在地位平等、共享共赢原则下的社商合作。根据多地的实践经验,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时,应在运营经费来源、合同最低期限、盈利比例区间、税收优惠政策、防止过度竞争等方面进行规范。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0年第10期1-15,共15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