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为我国法治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一方面,人工智能有助于我国进一步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法治目标;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立法滞后、执法扩张、司法歧视和守法分化等诸多法治问题。因此,我国应当在革新人权保护、民主集中、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等理念的基础上,通过强化立法更新、执法约束、司法监督和守法统一,抢抓人工智能之“机”,化解人工智能之“危”,进而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
曲君宇
刘正
QU Jun-yu;LIU Zheng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4-18,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基金
智能司法研究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度课题“智慧庭审视域下的异步审理研究”(项目编号:ZNSF2020Y03)
2020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区块链技术研究”(项目编号:CYS20152)
2020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杠杆优势的法律规制”(项目编号:CYB2012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