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既是中国捍卫南海正当权益、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在新时期深入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选择。中国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的基本目标既包括低层次的消极安全合作,即被动应对安全威胁的现状,也包括高层次的积极安全合作,即主动谋划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中国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应坚持基本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具有地区特色的“亚洲安全观”,坚持合理预期、循序渐进、协商一致、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中国参与南海安全合作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为安全合作机制的形式之争让位于功能作用,机制的主导权之争让位于共同主导,基本路径包括培育南海安全共识、打造南海安全共同体,研究现有合作方案并借鉴其他合作案例,重视双边合作机制,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整合现有安全合作机制,注重国内立法并推动区域规则建设。
作者
李忠林
徐玉格
LI Zhonglin;XU Yuge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23-31,共9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6CGJ012)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项目(19HZK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