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要“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1]近年来,凭祥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以自然屯(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建立了“一部两会”协商自治制度,构建了“党支部+户主(代)会+理事会”的治理格局,形成党支部引领,户主(代)会议决,理事会执行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强化村民自治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公共事务治理、村民生活幸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打下坚强的制度基础。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151-153,共3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与社会稳定研究”(编号:20XKS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