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囤积牟利、寻租抢注等非使用目的的恶意商标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我国现已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注而不用”商标的规制规则,但在制度的周延性和执行效力上仍有局限,,美国《商标现代化法案》引入了新的政策工具,为识别和清理“注而不用”商标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制度保障。为有效治理我国“注而不用”商标乱象,助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应积极吸纳域外治理的有益经验,切实加强对商标使用问题的重视程度,并从正向规范、反向遏制、协同格局三个维度构建符合实践需求、回应市场期待、适应理论体系的商标使用制度.
作者
林秀芹
代晓焜
Lin Xiuqin;Dai Xiaokun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2年第5期42-47,共6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