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海上暴恐行为多发,严重威胁着海上航运安全、海洋经济发展、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等.现行国际法相关法源对海上暴恐行为界定不清,我国刑法相关法条涵盖不全,且定罪量刑过程较为烦琐,无法充分评价海上暴恐行为,增设“海上暴恐罪”有利于从立法源头上解决上述问题,且无需再设立海盗罪与危及海上航行安全罪.而如何创设该罪,需要以厘清现行相关规范为基础,紧密结合现实状况和发展需求,根据海上暴恐犯罪侵害具体法益具有多样性、手段具有暴力性、结果具有恐惧性的类型化特征,科学设计其罪状、配置其刑罚、确定其体系位置,在确保其明确性、概括性、协调性的前提下,将其写入我国刑法规范.
作者
李卫海
胡占锋
Li Weihai;Hu Zhanfeng
出处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3期51-64,共14页
Journal of Gansu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球海洋治理新态势下中国海洋安全法律保障问题研究”(17ZDA14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