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自治区应急厅不断强化灾情管理主体责任,聚焦队伍建设,增强极端灾害情况下灾情报送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应急救援救灾决策、科学分配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提供了可靠依据。完善制度机制。2021年,自治区、市、县三级陆续出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将灾情管理统一纳入各级应急委统筹推进;自治区减灾委、应急厅多次召开县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灾情调度会,强调报灾注意事项,逐级夯实责任链条。2022年,全区市、县报灾率为100%,灾情初报、续报、核报累计4674条(次),涉及灾情指标8.4万余项,报灾量比“十三五”均值增长123%。
出处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23年第5期32-32,共1页
Work Safety &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