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新两国一直在跨国犯罪、抓捕外逃人员等刑事司法协助领域存在共识,双方保持密切联系与协作,成功办理如“李华波案”等重大跨国案件。中国向新加坡请求刑事司法协助主要基于共同签署的国际条约、宣言及国内法,但由于新加坡与我国尚未签订双边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及引渡条约,中国向新加坡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缺乏有关双边条约,存在条约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对比分析两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法》发现,两国间刑事司法协作形式不统一。结合两国间成功司法实践案例发现,协作程序较繁琐。因此需尽快完善中新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促进两国刑事司法协作形式统一,优化国内司法协助程序。
出处
《广西经济》
2023年第6期144-153,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