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途径。作为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农民主体性发挥程度关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为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民主体性提升的内在关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农民主体性难以提升的现实困境,并提出为农“赋权”,主体回归;思想引领,意识觉醒;授人以渔,赋“能”于民;夯实物质基础,促进农民增收等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对策。
出处
《南方农业》
2024年第13期199-202,共4页
South China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