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庭院经济是以小农户的家庭为单位,庭院空间为种植养殖场所,以绿色生态为理念,在家庭经济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经济模式,属于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一、庭院经济发展现状庭院经济的概念最早是由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在1984年提出的,指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经济形式,是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
出处
《中国农村科技》
2024年第8期72-75,共4页
China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