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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最新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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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海关总署2024年第106号和第111号公告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增输越南和马来西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原产地证书、输越南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含背对背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中洪早期收获安排”)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截至2024年9月,可实施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已达23种。本文现对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最新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出处 《中国海关》 2024年第9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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