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著作权法律体系在直播行业中出现侵权行为认定不清晰、“合理使用”原则被滥用、执法机制不健全、行业自律不完善等问题。在直播这类新型传播媒介中,模仿与创意的界定成为版权争议的关键问题。文章提出设立直播版权保护的红线机制、明确直播内容合理使用范畴、建立著作权侵权快速响应机制,以及发布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等。通过建立司法及行政机关、直播行业协会组织、直播平台运营商、直播内容创作者、广大受众等多方参与的版权保护机制,形成系统性解决路径,促进直播平台和直播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出处
《中国出版》
北大核心
2025年第2期64-69,共6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