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旨在以设区的城市为治理主体,聚焦城区,同时辐射农村地区,推动城乡联动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十四五”期间,江苏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监管体系显著增强,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不安定因素预警率达98%以上。这为“十五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出处
《群众》
2025年第3期42-4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