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是建设政治文明必须正视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它要求实现对政治权力即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规范运作和有效控制。进入近代社会以来,政治发展的主流,就是将权力运行的机制设定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并且得到相应的政治文化的支持。研读中共十六大报告,从中不难领悟在改革和完善我国权力运行机制的问题上,正在酝酿和期待着具有政治文明意境的创新和突破。 欲待创新和突破的首要之点,是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执政。在“改革和完善”中,份量重的是在“改革”上,只有改革,才能完善。十六大提出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在我们党的文献中是第一次,在这之前“七一”讲话中的提法是“改进”。“七一”讲话是这样指出的:“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而十六大则是用标题性语言。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03年第3期22-23,共2页
Democrac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