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创伤后的慢性疼痛较为常见,并可能对病人的生理功能和生活质量产生持久的影响。但目前对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Chronic postsurgical or post traumatic pain,CPSP或CPTP)的认识尚不足,因而相关治疗也较为欠缺,并且世界卫生组织(WHO...组织创伤后的慢性疼痛较为常见,并可能对病人的生理功能和生活质量产生持久的影响。但目前对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Chronic postsurgical or post traumatic pain,CPSP或CPTP)的认识尚不足,因而相关治疗也较为欠缺,并且世界卫生组织(WHO)之前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版本也没有收录此类诊断。本文介绍了ICD-11中关于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的新分类。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是指在组织损伤后发生、发展或加剧,并且在愈合后持续存在(即手术或组织创伤后持续至少3个月)的疼痛。新分类区分了在外科手术的可控过程中所产生的组织创伤和意外创伤或伤害形式,包含了最常见的疼痛类型。新分类为在初始组织创伤恢复后仍然存在,并且需要特殊治疗和管理的慢性疼痛提供了诊断编码。ICD-11新增的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的编码将有望促进对这些疼痛状态的识别、诊断和治疗。更为重要的是,这将使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能够体现在统计数据中,并有助于促进对此类疼痛综合征的研究。展开更多
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国际疾病分类(ICD-11)。慢性疼痛首次作为独立的疾病列入分类目录,这是国际疼痛医学界里程碑式的大事件。随后,国际疼痛学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国际疾病分类(ICD-11)。慢性疼痛首次作为独立的疾病列入分类目录,这是国际疼痛医学界里程碑式的大事件。随后,国际疼痛学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组织专家学者对疼痛的定义和慢性疼痛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和解读,有关系列研究论文和简报陆续发表在WHO官方网站[1]和IASP官方杂志《PAIN》上[2]。本刊在2018和2020年曾分别刊登了ICD-11慢性疼痛分类[3]和新版疼痛定义修订简析[4]。考虑到有关内容的完整性和部分更新,本刊自2021年第1期开始,将分篇系列介绍ICD-11慢性疼痛分类目录、定义及其七大类主要慢性疼痛的解读。展开更多
本文介绍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11(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1,ICD-11)中有关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口面部疼痛的诊断标准,该标准主要参考国际头痛学会(InternationalHeadache Society,HIS)发布的第3版国...本文介绍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11(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1,ICD-11)中有关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口面部疼痛的诊断标准,该标准主要参考国际头痛学会(InternationalHeadache Society,HIS)发布的第3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ICHD-3,ICD-11的神经系统疾病章节)。ICHD-3将头痛分为三大类:原发性头痛(特发性头痛)、继发性头痛(症状性头痛)和口面部疼痛(包括颅神经痛)。头痛或口面部疼痛在3个月或更长时间内有一半以上的天数发作,每天持续时间超过2个小时,应诊断为慢性头痛或慢性口面部疼痛。慢性原发性头痛和慢性原发性口面部疼痛属于慢性原发性疼痛综合征,在之前的文章中已有描述,本文仅涉及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继发性口面部疼痛。ICHD-3慢性继发性口面部疼痛次级分类中增加了颞下颌关节紊乱诊断标准和慢性牙痛的疾病分类,以及国际疼痛学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口面部疼痛和头痛兴趣小组的贡献。本文描述的ICD-11编码将与基础疾病的编码联合使用,以识别需要疼痛管理的病人。此外,这些编码将提高此类疾病在疾病统计中的可见性,并促进对其机制的研究。展开更多
文摘组织创伤后的慢性疼痛较为常见,并可能对病人的生理功能和生活质量产生持久的影响。但目前对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Chronic postsurgical or post traumatic pain,CPSP或CPTP)的认识尚不足,因而相关治疗也较为欠缺,并且世界卫生组织(WHO)之前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版本也没有收录此类诊断。本文介绍了ICD-11中关于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的新分类。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是指在组织损伤后发生、发展或加剧,并且在愈合后持续存在(即手术或组织创伤后持续至少3个月)的疼痛。新分类区分了在外科手术的可控过程中所产生的组织创伤和意外创伤或伤害形式,包含了最常见的疼痛类型。新分类为在初始组织创伤恢复后仍然存在,并且需要特殊治疗和管理的慢性疼痛提供了诊断编码。ICD-11新增的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的编码将有望促进对这些疼痛状态的识别、诊断和治疗。更为重要的是,这将使慢性术后或创伤后疼痛能够体现在统计数据中,并有助于促进对此类疼痛综合征的研究。
文摘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国际疾病分类(ICD-11)。慢性疼痛首次作为独立的疾病列入分类目录,这是国际疼痛医学界里程碑式的大事件。随后,国际疼痛学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组织专家学者对疼痛的定义和慢性疼痛进行了详细的论证和解读,有关系列研究论文和简报陆续发表在WHO官方网站[1]和IASP官方杂志《PAIN》上[2]。本刊在2018和2020年曾分别刊登了ICD-11慢性疼痛分类[3]和新版疼痛定义修订简析[4]。考虑到有关内容的完整性和部分更新,本刊自2021年第1期开始,将分篇系列介绍ICD-11慢性疼痛分类目录、定义及其七大类主要慢性疼痛的解读。
文摘本文介绍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11(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11,ICD-11)中有关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口面部疼痛的诊断标准,该标准主要参考国际头痛学会(InternationalHeadache Society,HIS)发布的第3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ICHD-3,ICD-11的神经系统疾病章节)。ICHD-3将头痛分为三大类:原发性头痛(特发性头痛)、继发性头痛(症状性头痛)和口面部疼痛(包括颅神经痛)。头痛或口面部疼痛在3个月或更长时间内有一半以上的天数发作,每天持续时间超过2个小时,应诊断为慢性头痛或慢性口面部疼痛。慢性原发性头痛和慢性原发性口面部疼痛属于慢性原发性疼痛综合征,在之前的文章中已有描述,本文仅涉及慢性继发性头痛和慢性继发性口面部疼痛。ICHD-3慢性继发性口面部疼痛次级分类中增加了颞下颌关节紊乱诊断标准和慢性牙痛的疾病分类,以及国际疼痛学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IASP)口面部疼痛和头痛兴趣小组的贡献。本文描述的ICD-11编码将与基础疾病的编码联合使用,以识别需要疼痛管理的病人。此外,这些编码将提高此类疾病在疾病统计中的可见性,并促进对其机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