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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获取模型与信息价值测度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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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红 《情报探索》 1998年第3期11-12,共2页
信息价值具有动态特性,很难对其进行测度。试图通过建立信息获取模型——信息获取的成本模型及收益模型来寻求一种直观的,简便的信息价值测度方法。
关键词 信息获取 信息价值 信息获取成本模型 信息获取收益模型 价值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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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放权路径研究 被引量:1
2
作者 曹春方 赵静 龚曼宁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78-89,共12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放权路径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探讨母公司和子公司面临所在地竞争变化时如何放权。本文以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5-2018年中国沪深A股国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放权路径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探讨母公司和子公司面临所在地竞争变化时如何放权。本文以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5-2018年中国沪深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母公司所在地竞争程度和子公司所在地竞争程度对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放权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母公司所在地区竞争加剧增加了内部放权,但子公司所在地区竞争加剧的影响不显著,即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放权路径是自上而下的。这种自上而下的放权受到母公司信息处理过载和母公司信息获取成本的影响,当母公司业务繁忙、母公司市场竞争地位高、兼任人为高管和兼任人有集团外部兼任时,母公司会增加对子公司的放权;当母公司与子公司距离远和子公司规模大时,母公司会增加对子公司的放权。本文揭示了国有企业集团内部自上而下的放权路径,表明在国资监管“放管服”过程中,协调内部放权路径可能是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和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有效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改革 内部放权路径 信息处理过载 信息获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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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被动获取模式成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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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天琪 霍国庆 张晓东 《数学的实践与认识》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8-30,共13页
对我国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被动获取模式进行概述,通过构建单位信息量获取成本函数和信息量函数,建立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被动获取模式的信息获取成本模型,以广东省作为研究对象计算其21地市的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获取成本,进而推知... 对我国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被动获取模式进行概述,通过构建单位信息量获取成本函数和信息量函数,建立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被动获取模式的信息获取成本模型,以广东省作为研究对象计算其21地市的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获取成本,进而推知我国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获取成本较高的特点,最终提出降低国家战略决策信息资源获取成本的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战略决策 信息资源被动获取模式 信息资源获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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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的云制造服务平台价格战应对策略研究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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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雪萍 谢灿 +1 位作者 高新勤 王珊珊 《工业工程》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53-58,共6页
在云制造模式下,制造服务提供方的恶意低价或有意降价行为,将导致云制造服务平台出现价格战。本文对云制造服务平台的服务价格、报价商家数目以及一段时期内的成交次数等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制造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达到一定规模后其制造... 在云制造模式下,制造服务提供方的恶意低价或有意降价行为,将导致云制造服务平台出现价格战。本文对云制造服务平台的服务价格、报价商家数目以及一段时期内的成交次数等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制造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达到一定规模后其制造服务的报价服从正态分布规律的结论。将博弈论引入云制造领域,构建了云制造服务平台实施惩罚与不惩罚策略下制造服务提供方与云制造服务平台的博弈模型,达到了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针对制造服务提供方有意的缓慢降价行为,增加其获取信息的条件限制,从而提高了信息获取的成本。研究结果表明,本文提出的两种价格战应对策略,能够有效抑制制造服务提供方的恶意低价和有意降价行为,保证了云制造服务平台的平稳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云制造 价格分布曲线 价格战 博弈论 信息获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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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规则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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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莹 《法律方法》 2023年第4期528-545,共18页
由于现行保险人说明义务规则乃基于传统线下保险合同而设立,无法适应互联网保险合同缔约方式及信息传递方式的巨大改变,导致各地纠纷案件频发,且诉讼数据偏离正常范围。通过从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律经济学双重视角解读保险人说明义务理... 由于现行保险人说明义务规则乃基于传统线下保险合同而设立,无法适应互联网保险合同缔约方式及信息传递方式的巨大改变,导致各地纠纷案件频发,且诉讼数据偏离正常范围。通过从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律经济学双重视角解读保险人说明义务理论基础,并深入分析当前我国保险人说明义务规则立法现状,发现上述问题根源在于投保人进行保险交易时,互联网保险强附和性、非交互性特点使其信息获取成本进一步增加,理性决策能力进一步减弱,易陷入保险人“行为剥削”陷阱。而在互联网环境下,现行保险人说明义务规则主要依赖外在形式化标准,难以有效规范保险人义务履行行为,并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过度保护投保人现象。需通过重构互联网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规则;扩大冷静期适用范围;引入法律除偏方法设计规则,以引导投保人理性决策;并通过明确投保人保险条款阅读、理解义务,激发投保人维护自身利益的积极性,以实现权利义务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保险 说明义务 信息获取成本 有限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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