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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原因”再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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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祁志祥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72-184,共13页
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美的原因最终必须到乐感里去寻找。使客观事物成为"乐感对象"或"美"的根源是"适性"。对象适性为美,分主体的适性与客体的适性。主体的适性之美指对象因适合主体之性而被主体感受为... 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美的原因最终必须到乐感里去寻找。使客观事物成为"乐感对象"或"美"的根源是"适性"。对象适性为美,分主体的适性与客体的适性。主体的适性之美指对象因适合主体之性而被主体感受为美,包括客体适合主体物种本性、习俗个性或功用目的,客体与主体同构共感,人化自然走向物我合一,主客体双向交流达到心物冥合等诸种表现形态。客体的适性之美指客观对象适合自身的物种本性而被主体视为美。它只为洞悉人与万物相互依赖、相反相成关系的人类而存在。承认客体的适性之美,要求破除人类中心主义审美传统,走向物物有美、美美与共的生态美学,同时让主张物种天性自然伸张的自然美学、生命美学汇入生态美学大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的根源 主体的适 客体的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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