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消费者群体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完善——以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为基础 被引量:4
1
作者 张旭东 郑烽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98-107,共10页
现行消费者群体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排斥对诉讼当事人的筛选,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群体诉讼问题的有效解决。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为诉讼实施权在“最佳诉讼当事人”间进行重新配置提供了法理基础。从域外任意诉讼担当的制度化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出... 现行消费者群体诉讼中的当事人制度排斥对诉讼当事人的筛选,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群体诉讼问题的有效解决。任意诉讼担当理论为诉讼实施权在“最佳诉讼当事人”间进行重新配置提供了法理基础。从域外任意诉讼担当的制度化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出,应当依据消费者群体性纠纷不同类型的特征,类型化设计消费者群体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规则。应对消费者群体性纠纷中大规模侵害类型的救济需求,要将任意诉讼担当作为代表人诉讼中当事人制度设置的依据,以代表人为中心,赋予其独立、完整行使当事人权利、履行当事人义务的诉讼地位;而面对消费者群体性纠纷中小额分散性侵害类型缺乏专门救济程序的问题,在当事人制度设计上,可允许消费者协会任意诉讼担当受害者之诉讼实施权,进而依托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框架,达到由消费者协会一并诉请救济消费者公益与私益的理想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群体诉讼 任意诉讼担当 大规模侵害 小额分散性侵害
在线阅读 下载PDF
“银担贷”服务小微模式创新研究
2
作者 罗志华 《大众商务(上半月)》 2021年第7期0057-0059,共3页
本文从信贷资金来源、流动性管理、规模经济、小额分散、征信等方面分析了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模式面临的重大缺陷及问题,指出传统小额贷款模式与民间借贷相比缺乏成本优势与政策优势。本文结合对部分国有小额贷款公司与贷款银行... 本文从信贷资金来源、流动性管理、规模经济、小额分散、征信等方面分析了传统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模式面临的重大缺陷及问题,指出传统小额贷款模式与民间借贷相比缺乏成本优势与政策优势。本文结合对部分国有小额贷款公司与贷款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的联合贷款项目“银担贷”的考察,本文提出“银担贷”实践是对传统小额贷款模式的创新,具有弥补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各自短板、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在政策上应给予支持和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担贷 流动性管理 经济规模 小额分散
在线阅读 下载PDF
中国“刚兑”模式的发展
3
作者 孙韵琦 《经济视野》 2016年第4期137-138,共2页
P2P已经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凭借着低门槛、高收益、产品简单等优势,已经成为当下发展最迅猛的互联网金融排头兵,是众多融资人和投资人竞相追捧的一个融资平台.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火爆,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来... P2P已经成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凭借着低门槛、高收益、产品简单等优势,已经成为当下发展最迅猛的互联网金融排头兵,是众多融资人和投资人竞相追捧的一个融资平台.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火爆,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来,开始让投资者望而却步,信心动摇.本文重点分析我国P2P行业普遍存在的刚性兑付和信息披露问题,讨论问题的产生原因,影响,后果并且分别从监管机构,投资者,P2P平台方以及融资企业这几个方面分析解决问题的方向,并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2P 刚性兑付 信息披露 监管 小额分散
在线阅读 下载PDF
消费者群体性损害赔偿诉讼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50
4
作者 熊跃敏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96-210,共15页
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中,因单个受害人系争利益大小诉讼类型迥然有异:利益微小者,受害人难有起诉动力,通过受害人授权以贯彻程序保障毫无意义,须由法律直接赋予团体诉讼实施权,制止违法行为、超越填补损失成为其一般目的;利益... 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中,因单个受害人系争利益大小诉讼类型迥然有异:利益微小者,受害人难有起诉动力,通过受害人授权以贯彻程序保障毫无意义,须由法律直接赋予团体诉讼实施权,制止违法行为、超越填补损失成为其一般目的;利益重大者,为诉讼经济考虑,亦有适用群体诉讼的必要,但诉讼实施权须由受害人明示授予,以保障其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补偿损失、救济个体权利仍为这类案件的主要目的。消费者群体性损害赔偿诉讼的上述分化在两大法系国家及地区主要群体性诉讼中已经显现。以此来考察我国的群体诉讼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高成本决定了其无力救济小额分散性利益,其在救济大规模利益方面的困境则可通过程序保障的实质化加以缓解;公益诉讼应定位于对小额分散性利益的救济,以契合其公益性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团体诉讼 小额分散性侵害 大规模侵害 公益诉讼
原文传递
论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撇去不法收益之诉 被引量:29
5
作者 吴泽勇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71-85,共15页
撇去不法收益之诉的引入,表明德国立法者选择通过传统的团体诉讼,而非借鉴美国集团诉讼的方式,来填补小额分散性侵害带来的法律救济真空。但是,该制度一出台即遭到各方责难,在迄今为止的司法实践中,也只发挥了相当有限的作用。表面上看... 撇去不法收益之诉的引入,表明德国立法者选择通过传统的团体诉讼,而非借鉴美国集团诉讼的方式,来填补小额分散性侵害带来的法律救济真空。但是,该制度一出台即遭到各方责难,在迄今为止的司法实践中,也只发挥了相当有限的作用。表面上看,这是因为立法设计存在缺陷,但其根源其实在于团体诉讼作为一种群体性纠纷解决方式的先天性缺陷。撇去不法收益之诉不是处理小额分散性纠纷的终极方案,但它提示了回应这一问题的另一种可能,并且展示了问题本身的复杂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群体纠纷 小额分散性侵害 团体诉讼 撇去不法收益之诉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