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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的起源、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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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华廷 《黑龙江金融》 2025年第1期69-72,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纳入金融风险处置工具箱,标志着我国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处置金融风险迈出重要一步。探究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的起源和功能,对我国建立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纳入金融风险处置工具箱,标志着我国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处置金融风险迈出重要一步。探究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的起源和功能,对我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意义重大。对我国在该项制度设计而言,关键在于解决制度定位、规则设计、法律衔接等问题。基于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在构建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的起步阶段,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该项处置工具的制度定位,明确与其他处置工具的使用顺序,在具体使用情形、限制处置部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等具体规则上予以细化完善,加强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制度与《民法典》《破产法》等相关规则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风险处置 金融合同 暂停行使提前终止权 金融稳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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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国际实践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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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滨 潘拥军 周逊志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64-172,共9页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作为一项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处置权力,获得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主要国家或地区普遍认可,并被纳入国际标准指导主要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监管。我国立法以及金融监管框架中尚未确立该权力,现实中还存在基础性...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作为一项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处置权力,获得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主要国家或地区普遍认可,并被纳入国际标准指导主要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监管。我国立法以及金融监管框架中尚未确立该权力,现实中还存在基础性法律缺失、监管规则适用的空白或冲突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汲取国际经验、立足我国国情来完善相应制度,妥善应对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以维护我国的金融体系稳健性。我国应当建立健全金融净额结算法律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商法体系、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规则框架,从制度上解决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有效性及其实施问题,这样才能在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妥善应对风险、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韧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问题金融机构 金融合同 提前终止 暂停行使提前终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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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域外监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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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拥军 周逊志 《金融法苑》 2022年第1期209-219,共11页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作为一项重要的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权力被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主要国家和地区普遍认可,并被纳入国际标准指导或各国或各地区金融监管体系以防范系统性风险。我国立法以及金融监管框架尚未确立该权力,还存在基...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作为一项重要的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权力被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主要国家和地区普遍认可,并被纳入国际标准指导或各国或各地区金融监管体系以防范系统性风险。我国立法以及金融监管框架尚未确立该权力,还存在基础法律欠缺、监管规则适用空白或冲突、跨境协调合作未确立等问题,故有必要汲取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制度并实施好跨境协调合作,妥善应对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以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健性。跨境协调层面,应当明确我国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跨境协调机制及其重要措施。进而,从制度上解决该处置权力域外效力及其实施问题,以便在金融全球化中妥善应对风险,提升我国金融体系韧性,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为深度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改革贡献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问题金融机构 处置 金融合同 暂停行使提前终止权 域外监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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