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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管辖协议的区分标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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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伟功 杨怡忱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5-16,125,共13页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管辖协议或管辖条款类别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表现出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对于两类管辖协议的特点,美、英等国已在其判例中做过不少分析。尽管至今仍未有确定的标准可供使用,但也出现了一些较为通行的区分...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管辖协议或管辖条款类别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表现出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对于两类管辖协议的特点,美、英等国已在其判例中做过不少分析。尽管至今仍未有确定的标准可供使用,但也出现了一些较为通行的区分方法,包括文义分析以及对当事人意图的区分等方法。在特殊合同案件中,法院也会实行特别标准。我国法院可借鉴美、英等国判例中常用的区分标准,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使用文义分析标准及其补救措施对管辖协议作出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协议 非排他性管辖协议排他性管辖协议 文义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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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选择管辖协议效力及执行比较研究--基于轩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三法域诉讼案的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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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二秀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年第4期15-27,共13页
轩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因涉及75份提单的无单放货赔偿问题在中国、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三法域的法院展开了争锋相对的诉讼,三法域诉讼全面展现了源于涉案提单中管辖条款的中国与英国管辖权的冲突以及英国对... 轩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因涉及75份提单的无单放货赔偿问题在中国、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三法域的法院展开了争锋相对的诉讼,三法域诉讼全面展现了源于涉案提单中管辖条款的中国与英国管辖权的冲突以及英国对管辖条款执行的力度。对选择管辖协议的性质的不同认识,导致了中英两国在选择管辖协议的法律适用以及选择管辖协议的执行上的巨大差别。英国的经验对本国管辖权的保护更加全面,值得中国借鉴。在确定选择管辖协议的法律适用上,中国应考虑"协议"的实体性质,辅以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司法实践中,中国法院还应考虑对禁诉令采取对等措施,并允许当事人就违反中国管辖协议的行为提起违约损害赔偿诉讼,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及维护中国的司法主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管辖协议 管辖权保护 法律适用 禁诉令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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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协议的效力审查——以我国法院裁判实践为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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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金兰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5期17-26,共10页
管辖协议本质上属于诉讼契约,兼具实体法上的契约属性和程序法上的诉讼属性。司法实践中,涉外管辖协议的效力审查主体由受诉法院承担,而不考虑被选择的排他性管辖法院对管辖协议效力的认定权限。由于我国法律对涉外管辖协议的准据法未... 管辖协议本质上属于诉讼契约,兼具实体法上的契约属性和程序法上的诉讼属性。司法实践中,涉外管辖协议的效力审查主体由受诉法院承担,而不考虑被选择的排他性管辖法院对管辖协议效力的认定权限。由于我国法律对涉外管辖协议的准据法未作规定,法院通常将其识别为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对当事人主张按照管辖协议约定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主张予以否认。至于审查的内容,法院应当基于管辖协议的双重属性对管辖协议进行契约效力审查和诉讼效力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诉讼 管辖协议 效力审查 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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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救济适用于排他性管辖协议的可能与困局:以法律基础为核心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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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伟功 曹潇潇 《法治社会》 2019年第6期67-77,共11页
损害赔偿救济能否适用于排他性管辖协议,其关键在于有无适当的法律基础。自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开创性地将损害赔偿救济适用于管辖协议开始,合同法便是唯一的法律基础。但合同法基础的证成存在一个关键前提,即承认管辖协议能够创设可执... 损害赔偿救济能否适用于排他性管辖协议,其关键在于有无适当的法律基础。自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开创性地将损害赔偿救济适用于管辖协议开始,合同法便是唯一的法律基础。但合同法基础的证成存在一个关键前提,即承认管辖协议能够创设可执行义务的合同性特征。由此,在法律传统、法律文化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将管辖协议视为程序性合同的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拒绝适用损害赔偿救济。其他可能的法律基础如侵权法和返还法,虽可避开管辖协议的定性难题,但在当前法律制度的约束下,都难以成为一般性的法律基础。因此,就目前而言,只有认可管辖协议的合同性特征,损害赔偿救济才能适用于管辖协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排他性管辖协议 损害赔偿 程序性合同 混合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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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后管辖协议的效力评析
5
作者 李庆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38-41,共4页
根据协议确定管辖的相关原则可知,不论合同发生何种形式的转让,原合同的管辖协议对于转让后的合同当事人及相关法院均会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包括选择力与拘束力。并且这种效力的存废、对象、范围及指向的管辖法院,应当以起诉时作为评判的... 根据协议确定管辖的相关原则可知,不论合同发生何种形式的转让,原合同的管辖协议对于转让后的合同当事人及相关法院均会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包括选择力与拘束力。并且这种效力的存废、对象、范围及指向的管辖法院,应当以起诉时作为评判的时间节点,而非原合同签订之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转让 管辖协议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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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协议的效力认定 被引量:1
6
作者 龙靓 张相君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111-114,共4页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协议管辖制度下,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认定涉外民商事合同中管辖协议的效力,是其中的核心问题。涉外管辖协议的有效性...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协议管辖制度下,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管辖协议,是确定受诉法院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而如何认定涉外民商事合同中管辖协议的效力,是其中的核心问题。涉外管辖协议的有效性必须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要求。分析国际公约对管辖协议的要件要求能够对比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协议管辖的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协议管辖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管辖协议 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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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管辖协议 被引量:1
7
作者 白云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994年第3期8-12,共5页
关键词 管辖协议 司法管辖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 协议管辖 协议选择法院 意思表示 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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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涉外管辖协议的不方便法院审查及对我国的启示
8
作者 胡嘉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29-37,共9页
不方便法院原则与协议管辖的竞合问题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普遍存在。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国内法普遍都没有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法院对存在有效管辖协议的情况按照国内立法直接予以执行。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虽然在司法实践中... 不方便法院原则与协议管辖的竞合问题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普遍存在。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国内法普遍都没有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法院对存在有效管辖协议的情况按照国内立法直接予以执行。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但共同点是均对管辖协议进行方便性审查。我国作为兼采协议管辖制度和不方便法院原则的成文法国家,法院在面对两者的竞合问题原则上应当执行管辖协议,辅之以不方便法院原则进行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方便法院原则 管辖协议 美国法院 我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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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管辖协议的权利界分、性质认定与合目的性检验
9
作者 钱盛源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08-111,共4页
为推进我国违反管辖协议救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厘清违反管辖协议适用损害赔偿救济的法律基础,以实体与程序的区分方法为视角,对违反管辖协议的性质进行了研究。首先,界分违反管辖协议的权利,应当包含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和管辖协议本身... 为推进我国违反管辖协议救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厘清违反管辖协议适用损害赔偿救济的法律基础,以实体与程序的区分方法为视角,对违反管辖协议的性质进行了研究。首先,界分违反管辖协议的权利,应当包含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和管辖协议本身两个方面。其次,通过判断争议是否会在实质上影响案件结果来认定其性质,应当根据起主导作用的性质,将违反管辖协议认定为特殊的程序问题。最后,这种性质认定与符合法院地的公共利益、实现当事人的正当期待、追求当事人的正义对待等目的相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协议 实体与程序 权利界分 性质认定 合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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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裁判规则与实务指引——基于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
10
作者 宋远涵 《天津法学》 2024年第2期89-97,共9页
协议管辖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其法律规定相对稳定,仅于2012年增加了“实际联系原则”作为兜底性条款。鉴于目前国内学界对协议管辖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涉外协议管辖领域,对非涉外协议管辖领域的关注较少且多集中在规... 协议管辖制度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制度,其法律规定相对稳定,仅于2012年增加了“实际联系原则”作为兜底性条款。鉴于目前国内学界对协议管辖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涉外协议管辖领域,对非涉外协议管辖领域的关注较少且多集中在规范研究,本文通过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涉及协议管辖的案件进行实证研究,从案由、争议焦点、协议管辖适用结果、裁定适用法律依据等角度对存在共同特征的案件之裁判规则进行分析;同时,针对上述裁判规则,对民事主体订立管辖协议条款时应关注的问题作出了实务指引,力求使管辖协议或协议管辖条款能够在诉讼解决的过程中得到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涉外协议管辖 裁判规则 争议解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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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格式合同管辖协议效力研究——兼论《民诉法解释》第31条的规定 被引量:5
11
作者 肖建国 刘文勇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59-69,共11页
消费格式合同管辖协议既是特殊的管辖协议,又是特殊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效力主要受到合同订立程序与合同条款内容的影响。针对消费格式合同管辖协议,其效力考察也可以从管辖协议的订立程序和管辖协议的内容两方面展开。在管辖协议订立程... 消费格式合同管辖协议既是特殊的管辖协议,又是特殊的格式合同。合同的效力主要受到合同订立程序与合同条款内容的影响。针对消费格式合同管辖协议,其效力考察也可以从管辖协议的订立程序和管辖协议的内容两方面展开。在管辖协议订立程序方面,《民诉法解释》第31条规定经营者未以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管辖协议的,消费者可以主张管辖协议无效;在管辖协议内容方面,消费者可以管辖协议内容显失公平为由主张管辖协议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 格式合同 管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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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研究
12
作者 乔一伟 《南方论刊》 2024年第4期76-79,共4页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以满足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需要。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的自然延伸,在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权制度中至关重要。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制度...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以满足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需要。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领域的自然延伸,在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权制度中至关重要。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制度设计相对保守,应立足司法实践并借鉴域外经验加以完善,推动国际商事法庭的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发展,提升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法庭 管辖 协议管辖 实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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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制度 被引量:21
13
作者 邓杰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6期665-670,共6页
协议管辖制度目前已发展成为国际民事诉讼中一项基本管辖权制度,并在晚近呈现出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管辖协议形式要件的放宽;协议管辖适用范围的拓展;协议法院与案件联系因素的淡化。为保证协议管辖制度的合理运用,各国均对该制度作出了... 协议管辖制度目前已发展成为国际民事诉讼中一项基本管辖权制度,并在晚近呈现出以下新的发展趋势:管辖协议形式要件的放宽;协议管辖适用范围的拓展;协议法院与案件联系因素的淡化。为保证协议管辖制度的合理运用,各国均对该制度作出了必要的限制。为顺应国际潮流,我国相对落后的协议管辖制度亟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民事诉讼 协议管辖 管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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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涉外一致化立法变革下诉讼协议管辖效力研究 被引量:2
14
作者 陈胜 罗晓燕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56-64,共9页
基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国内涉外一致化立法变革,商务合同(尤其涉外类型)涉及诉讼管辖协议(条款),对诉讼参加人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与指引法院实现程序正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管辖协议依据不同功能定位可有多种对应分类而产生相... 基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协议管辖国内涉外一致化立法变革,商务合同(尤其涉外类型)涉及诉讼管辖协议(条款),对诉讼参加人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与指引法院实现程序正义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管辖协议依据不同功能定位可有多种对应分类而产生相异效力状况。微观梳理日本的"专属性合意"与"附加型合意"之对应辨析关系,追溯协议管辖的有关基础理论。应然剖析事前尽可能多方考虑不同约定对诉讼权利义务的现实影响而需合理强化诉讼管辖协议效力,理应避免因法院管辖问题滋生二次纠纷之窘迫。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等深化改革开放的推进,在国内、双边与多边等多元复杂国际化发展时代背景下,实然开释实务操作中如何有效订立管辖协议成为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立法变革 商事合同 诉讼管辖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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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协议的理论重构 被引量:2
15
作者 刘哲玮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01-111,共11页
我国既有关于管辖协议的学说大多依照《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展开,由于没有自身的理论体系,无法覆盖其他管辖协议规则,也不能解决司法疑难问题,有必要进行理论重构。在明确管辖协议是诉讼行为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我国诉讼行为理... 我国既有关于管辖协议的学说大多依照《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展开,由于没有自身的理论体系,无法覆盖其他管辖协议规则,也不能解决司法疑难问题,有必要进行理论重构。在明确管辖协议是诉讼行为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我国诉讼行为理论的薄弱不足以为管辖协议提供分析框架,因而应当类推适用民法学中法律行为的理论体系。管辖协议不是普通的双方行为和负担行为,更包含了变更管辖权的统一意思表示,因而带有共同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属性。在构成要件上,既有的要件都是生效要件中"不违反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下的具体规则,而除此之外的成立要件和其他生效要件也应得到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协议 诉讼行为 私法行为 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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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国法上违反管辖权协议之损害赔偿规则 被引量:2
16
作者 王磊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6年第1期164-184,共21页
英国法院基于契约神圣性的坚守、欧盟布鲁塞尔管辖权机制与欧洲法院判例对禁诉令规则的限制,遵循国内违约损害赔偿救济的严格性,富有创造性地把其运用到违反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损害赔偿救济,构建违反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损害赔偿的判... 英国法院基于契约神圣性的坚守、欧盟布鲁塞尔管辖权机制与欧洲法院判例对禁诉令规则的限制,遵循国内违约损害赔偿救济的严格性,富有创造性地把其运用到违反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损害赔偿救济,构建违反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损害赔偿的判例法规则。本文通过对规则的确立过程与适用条件、功能、制约因素、学界分歧以及对中国的借鉴5个方面内容的研究,发现该规则虽存在潜在的司法沙文主义倾向,但仍具有维护契约的神圣性、纯洁性、控制重复诉讼、提升商事主体对契约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等功能。该规则对中国的借鉴具有客观必要性、可行性。若通过适当的法律调整,实现该规则的本土化,可为中国法院规制平行诉讼再添利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损害赔偿 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 排他性管辖 管辖协议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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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与相关问题 被引量:3
17
作者 范姣艳 徐伟功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5年第3期94-99,共6页
协议管辖是当代各国管辖权法律制度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协调国际管辖权冲突的一个重要方法。本文在介绍了协议管辖制度的发展及各国内法和国际立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规定后,对协议管辖中默示协议管辖的界定、意思自治的限制及管... 协议管辖是当代各国管辖权法律制度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协调国际管辖权冲突的一个重要方法。本文在介绍了协议管辖制度的发展及各国内法和国际立法关于协议管辖制度的规定后,对协议管辖中默示协议管辖的界定、意思自治的限制及管辖协议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应规定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民事诉讼 协议管辖制度 相关 管辖权冲突 不可或缺 法律制度 国际立法 法律适用 管辖协议 意思自治 国内法 默示 限制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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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性法院管辖协议公约谈判与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18
作者 周洪 吴柏海 《绿色中国(理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1M期16-20,共5页
在对我国和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进行介绍的前提下,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角度出发,对海牙《排他性法院管辖协议公约》谈判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在谈判中应采取的立场提出了独到见解。通过与国际植物新... 在对我国和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进行介绍的前提下,从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角度出发,对海牙《排他性法院管辖协议公约》谈判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在谈判中应采取的立场提出了独到见解。通过与国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对比,指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排他性法院管辖协议公约》 公约谈判 知识产权案件 管辖 植物新品种 品种权保护制度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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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涉外编应诉管辖条款的解释与修订
19
作者 张晓一 《社会科学前沿》 2025年第2期32-38,共7页
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涉外编中增加了应诉管辖条款,但该条款在文义和体系解释上与国内部分原有的应诉管辖条款有龃龉,不仅不能回应实践中现存的疑惑,还有可能引起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梳理了我国民诉法中应诉管辖条款的变... 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涉外编中增加了应诉管辖条款,但该条款在文义和体系解释上与国内部分原有的应诉管辖条款有龃龉,不仅不能回应实践中现存的疑惑,还有可能引起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梳理了我国民诉法中应诉管辖条款的变迁及其背后的原理,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中的难题探讨了涉外编应诉管辖条款的性质,并针对该条款的进一步修改或解释提出建议。The newly revised Civil Procedure Law has added the provision of jurisdiction over lawsuits in the foreign-related part, but this provision is in disagreement with some of the original provisions of jurisdiction over lawsuits in China in terms of textual meaning and systematic interpretation, which not only fails to respond to the existing doubts in practice, but also may give rise to new problems.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this paper combs through the changes and the rationale behind the provisions of the jurisdiction over lawsuits in the Civil Procedure Law of China. On the basis of this, it discusses the nature of the provisions on respondent jurisdiction in the foreign-related codification in the light of the difficulties in practice,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further modific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ovision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诉讼 应诉管辖 默示的协议管辖 拟制 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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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管辖制度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
20
作者 张海琦 《争议解决》 2025年第2期331-336,共6页
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恰当地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商事性认定方面,当前规则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对商事性与非商事性案件的边界划分不明确,未能准确界定商事案件的范围,难以适应现代国际商事活动的多样化需求... 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恰当地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商事性认定方面,当前规则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对商事性与非商事性案件的边界划分不明确,未能准确界定商事案件的范围,难以适应现代国际商事活动的多样化需求,可能导致案件性质界定不清、管辖范围过窄;另外在协议管辖方面,严格要求“实际联系”原则以及协议形式要求限制了协议管辖权的适用范围,难以满足国际商事实践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应当进一步明确商事性案件的范围,逐步弱化实际联系原则,放宽对管辖协议形式的要求,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提升国际商事司法的吸引力和影响力。The jurisdiction system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s, to some extent, inappropriately restricts the principle of party autonomy. Regarding the determination of “commerciality,” current rules lack uniform and clear standards, leading to ambiguous boundaries between commercial and non-commercial cases. This results in an unclear scope of commercial cases, making it difficult to meet the diverse needs of moder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ctivities and potentially causing unclear case categorization and overly narrow jurisdictional scope. Additionally, with respect to jurisdiction by agreement, the strict requirement for the “substantial connection” principle and formal requirements for jurisdiction agreements limit the applicability of such agreements, failing to accommodate the flexibility and d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practices. China’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s should further clarify the scope of commercial cases, gradually weaken the substantial connection principle, relax formal requirements for jurisdiction agreements, and place greater emphasis on respecting party autonomy to enhance the attractiveness and influen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judiciary.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法庭 商事性 协议管辖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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