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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嵌入:中国参与北极安全治理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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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煌 云宇龙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3-19,共7页
北极安全事关北极自身、北极地区和国际社会乃至全球的安全。推动北极安全治理机制的优化,迫切需要相关的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承担起各自务实的责任,以维护北极的长期安全。基于嵌入理论的责任嵌入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北极安全事关北极自身、北极地区和国际社会乃至全球的安全。推动北极安全治理机制的优化,迫切需要相关的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承担起各自务实的责任,以维护北极的长期安全。基于嵌入理论的责任嵌入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该积极将自身责任嵌入北极安全治理议程中,立足受多重因素影响的北极安全嵌入状态,逐步实现责任的认知性嵌入、议题性嵌入与制度性嵌入,科学选择中国参与北极安全治理的观念路径、行动路径和未来路径。合理界定中国的北极安全与发展权益,有效承担和履行中国维护北极安全的国家责任,与其他国家携手营造一个真正稳定与开放的北极安全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嵌入 北极安全治理 中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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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嵌入与政府环境责任实现的多元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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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继芳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2-16,共5页
政府环境责任嵌入是一个多领域、全方位的问题。生态型政府建设要求政府通过推进生态制度规范和环境法治建设来强化政治领域的环境责任,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驱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担当经济领域的环境责任,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需要政府经由生... 政府环境责任嵌入是一个多领域、全方位的问题。生态型政府建设要求政府通过推进生态制度规范和环境法治建设来强化政治领域的环境责任,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驱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担当经济领域的环境责任,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需要政府经由生态教育、宣传等途径来承载文化领域的环境责任,社会领域政府环境责任的实现离不开政府倾力发扬环境民主和培育社会环境自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嵌入 政府环境责任 多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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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嵌入:党组织参与非公企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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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鹏 《人民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0期96-97,共2页
当前,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受多重因素影响,中国共产党应主动将责任嵌入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议题中。党组织责任嵌入非公企业发展过程,要密切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不断调整自身在非公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定位,以履行政治引领和组织... 当前,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受多重因素影响,中国共产党应主动将责任嵌入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议题中。党组织责任嵌入非公企业发展过程,要密切关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不断调整自身在非公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责任定位,以履行政治引领和组织协调的责任为基础,发挥党组织促进非公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嵌入 党组织 非公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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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包联责任制: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成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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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孜仪 赵金旭 吴佳正 《公共管理学报》 北大核心 2025年第1期127-138,174,175,共14页
本研究基于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提出“嵌入式包联责任制”这一本土化理论分析框架,力图为解释中国数字政府跨越式发展奇迹提供理论新径。研究指出,数字技术应用内嵌于特定社会政治语境和制度体系,而非简单的外生变量。“嵌入式... 本研究基于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提出“嵌入式包联责任制”这一本土化理论分析框架,力图为解释中国数字政府跨越式发展奇迹提供理论新径。研究指出,数字技术应用内嵌于特定社会政治语境和制度体系,而非简单的外生变量。“嵌入式”理念强调技术创新与制度变迁交织演化,“包联责任制”则通过将改革任务层层分解,打通科层制藩篱。二者在中国数字政府建设中交汇融合,形塑出扁平化协同式的平台政府形态。以广东“粤商通”为例,文章剖析了在党委领导下,通过自上而下传导压力、跨部门统筹协调、创新政企协同机制,实现了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进而,文章从更宽广的比较视野出发,对科层制理论、技术内生论等经典理论进行了批判性反思,丰富和发展了“委托-代理”理论。研究认为,数字技术要成为国家治理的倍增器,必须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沃土,体现“中国智慧”对全球数字治理的启示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政府 嵌入式包联责任 委托-代理 科层制 技术-制度互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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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语境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制度构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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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瑞珏 《政法学刊》 2019年第4期35-44,共10页
个人数据泄露、数据歧视等兼具法律和道德要素的问题持续困扰着社会,这些问题的解决难以仅仅凭借监管者单方努力彻底根治。在'数据共治'的大格局下,作为数据治理参与者的公司在保护数据安全、实现数据正义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小觑... 个人数据泄露、数据歧视等兼具法律和道德要素的问题持续困扰着社会,这些问题的解决难以仅仅凭借监管者单方努力彻底根治。在'数据共治'的大格局下,作为数据治理参与者的公司在保护数据安全、实现数据正义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小觑。公司法中的'公司社会责任'制度能够为互联网公司等主动式参与数据治理提供一定的规范指引。在此语境下,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以网络社群关系为起点,并在实用主义的导向下,可以类型化为数据治理原则、数据治理法律义务以及数据行业习惯。同时,借鉴国外'经设计的数据保护'等模式,将公司社会责任预先'嵌入'数据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之中,在解决'公司社会责任'规范可操作性差、缺乏约束力等弊端的同时,亦能为公司提供参与治理的正当性基础和基本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治理 网络社群 功能化分类 嵌入式公司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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