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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信息权保护的信息法路径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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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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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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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50-6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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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税收立法的核心价值及其体系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9VHJ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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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加强信息立法和信息权保护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已形成信息立法的基本框架,为不同类型的信息权保护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鉴于新型信息权的保护需要重构信息法体系,且将信息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部门法的条件已具备,应在既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信息权保护的信息法路径,揭示其不同于其他保护路径的独特性。同时,还应基于“目标—手段”的分析框架,明晰信息法的调整目标与规制手段的关联,并结合保护与禁止、促进与限制等信息规制手段,确立信息法的主要规范类型以及信息权保护的具体路径。只有在上述具体路径中体现信息法的价值、目标与手段的统一,并贯穿信息法治的基本逻辑,才能实现各类信息权的系统保护。分析信息权保护的信息法路径,需要厘清多种“关系”和“架构”,这有助于构建更为有效的信息法体系,实现对不同信息权的全面、均衡保护,并由此推动信息法学与相关法学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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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息法
整体信息法治建设
信息权
数据治理
信息法规范体系
重构信息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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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formation law
overall construction of information rule of law
information rights
data governance
normative system for inform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restructuring of information law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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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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