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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的隐性适用及其矫正——从指导案例1号的适用切入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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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春华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37-145,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已对引述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指导性案例的适用出现"用其实不用其名"的隐性适用为主的现象。文章从动机和心理层面进行成因分析,法官对指导性...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已对引述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指导性案例的适用出现"用其实不用其名"的隐性适用为主的现象。文章从动机和心理层面进行成因分析,法官对指导性案例的隐性适用是基于实用主义的考量,一方面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避免说理论证负担。另一方面是自我保护心态下的求稳心理,降低"错案追究"的风险。而适用规则缺位导致缺乏外在驱动力,适用技术的瓶颈制约以及裁判思维的反向性,为基于实用主义的隐性适用方式提供了现实土壤。指导性案例的隐性适用规避了指导性案例与待决案件之间如何进行的识别、比对、相似性判断、参照等活动,逃避了说理论证的义务,与诚信裁判的基本要求相悖,无法充分彰显案例指导制度的应然价值,制约了指导性案例功能的正常发挥。从隐性适用迈向明示适用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一方面从"利用工具价值"迈向"尊重内在价值"理念变革,激发内在驱动力;另一方面,从"判断→检索→比对→运用→结论"来阐释案例适用进程,提升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司法技艺。从隐性适用向明示适用迈进,使应然价值转化为实然效果,以期更好地实现指导性案例与法律统一适用目标的对接,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制度对司法实践的积极推动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性 案例 隐性适用 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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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的隐性适用及其矫正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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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海波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44-164,共21页
在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实践中,隐性适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并日益成为主流。唯有深入发掘其成因,才能真正理解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形式。依靠"实用考量的主观动机"和"借用案例的行动方式",隐性适用巧妙地在裁判过程中... 在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实践中,隐性适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并日益成为主流。唯有深入发掘其成因,才能真正理解这一特殊的实践活动形式。依靠"实用考量的主观动机"和"借用案例的行动方式",隐性适用巧妙地在裁判过程中将案例遮蔽,从而规避了运用案例的说理负担。这种以实用目的为导向的案例适用活动在本质上是工具主义的,不仅有违案例指导制度的初衷,同时也与形式公正和法治背道而驰。指导性案例自身的特质决定其只能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被适用,而实现从隐性适用向明示适用的转变必然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在观念和制度方法上的双重努力,以最终真正实现法官在实践中想用、敢用和会用指导性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隐性适用 明示适用 裁判说理 案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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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适用的二元困境及其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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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吉绍昱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59-67,共9页
指导性案例通过提供个案裁判规则,承担着以案释法和统一法律适用的规范功能。目前,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呈现隐性适用与扩展适用两种典型的失范现象。以“北大法宝”案例库中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2019—2023年间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 指导性案例通过提供个案裁判规则,承担着以案释法和统一法律适用的规范功能。目前,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呈现隐性适用与扩展适用两种典型的失范现象。以“北大法宝”案例库中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2019—2023年间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用数据,可以得出:造成指导性案例隐性适用的主要原因是其效力位阶模糊;扩展适用的形成,主要是由于裁判要点的抽象化削弱了裁判规则的确定性。解决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困境需要从制度完善入手:通过确立指导性案例的法源地位,以强化其规范效力;通过拓展案例参照的实质内容,将裁判理由与基本案情纳入裁判规则体系;通过建立适用程序监督与司法责任追溯机制,实现案例适用的规范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隐性适用 扩展适用 效力位阶 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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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险预防原则在气候诉讼中的扩张适用及中国因应——以“地球之友等诉壳牌公司案”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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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骏 陈卓尔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32-42,共11页
风险预防原则在法治、道德和政治维度的内在逻辑与近年来兴起的战略性气候诉讼具有一致性。目前,该原则在气候诉讼中规制的责任主体、适用方式及功能展现呈现出扩张趋势。“壳牌公司案”的初审判决隐性适用了风险预防原则来论证说理,对... 风险预防原则在法治、道德和政治维度的内在逻辑与近年来兴起的战略性气候诉讼具有一致性。目前,该原则在气候诉讼中规制的责任主体、适用方式及功能展现呈现出扩张趋势。“壳牌公司案”的初审判决隐性适用了风险预防原则来论证说理,对危害风险、科学不确定性、预防措施、举证机制这四个基本要素进行了具体化阐释及发展,审判逻辑较为激进,是风险预防原则在企业气候诉讼中扩张适用的尝试。风险预防原则嵌入气候诉讼并扩张适用,反映了对权利人充分保护的价值取向,但也可能被部分国家滥用,导致企业气候诉讼滥诉、法律依据不当扩容等现象,继而增加气候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不可预见性和不确定性。作为因应,我国走出去的跨国公司应秉持底线思维,在遵循东道国相关国内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减排规划,并以和平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争取更多合法权益,以预防和应对潜在的气候诉讼风险,平衡环境责任的履行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预防原则 气候变化诉讼 隐性适用 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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