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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C版权保护的平台机制研究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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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磊 杜颖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65-74,共10页
UGC保护中的作品权利归属和侵权后的维权问题是权利人与平台面临的共同难题:一方面,需要明确UGC相关作品的保护范围与权利归属,尤其是在UGC内容包含海量素材的情况下,作品的认定更是对现有筛查机制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需要设立有效的... UGC保护中的作品权利归属和侵权后的维权问题是权利人与平台面临的共同难题:一方面,需要明确UGC相关作品的保护范围与权利归属,尤其是在UGC内容包含海量素材的情况下,作品的认定更是对现有筛查机制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需要设立有效的保护和救济机制。大规模的UGC内容在保护和寻求救济的过程中离不开技术、人力和专业的支持,为了更好地实现对UGC作品的保护目的,权利人在要求平台承担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义务的同时,也应考虑赋予平台更多的权利以便更有效率地进行维权。UGC版权保护平台机制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链条的管理,同时引入DCI、区块链认证等技术手段,灵活运用通知—删除机制,通过权利人、平台及社会各方的共同治理,保护数字版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用户生成内容 数字版权 数字认证 平台治理 通知—删除 技术措施 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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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治理下平台版权分级过滤义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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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磊 单墨涵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6期51-56,共6页
技术的发展带来版权规则的不断演进,厘清平台“必要措施”司法适用的认定规则和“必要措施”适用的考量因素,都成为新的治理要求的体现。考虑到技术实施的可行性、用户权益的保护以及与现有法律体系的衔接,有必要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版... 技术的发展带来版权规则的不断演进,厘清平台“必要措施”司法适用的认定规则和“必要措施”适用的考量因素,都成为新的治理要求的体现。考虑到技术实施的可行性、用户权益的保护以及与现有法律体系的衔接,有必要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版权过滤义务机制,明确适用主体、对象和方式,确保既能有效预防侵权行为,又能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平台在算法推荐和版权过滤方面的责任认定,要综合考虑平台的性质、算法适用的场景以及平台对内容的控制能力等因素,应当在享受技术带来的红利的同时,也要防范技术可能引发的侵权风险,通过优化算法、采取必要措施等方式,积极履行其在版权保护方面的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过滤 “避风港”规则 算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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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功能定位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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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心宇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2期99-108,共10页
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各类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但其带来的法律挑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风险的不确定性与法律可预期性之间的冲突、应用场景的多样化与制度统一性之间的张力以及技术快速迭代与法... 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快速迭代,各类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但其带来的法律挑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风险的不确定性与法律可预期性之间的冲突、应用场景的多样化与制度统一性之间的张力以及技术快速迭代与法律相对滞后的矛盾。作为一种市场准入控制手段,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以提供行业发展的合理预期、保障关键场景的风险防控、实现响应技术迭代的敏捷治理。对比欧美人工智能治理方案,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两级”风险防控架构更具有可行性、“非禁即入”机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更适应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确保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人工智能领域有效运转,有必要确立负面清单内事项的“立改废”程序、明确负面清单内事项的设定思路和实施负面清单内外事项的差异化管理,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治理 负面清单 人工智能立法 风险规制 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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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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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心宇 周辉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47期14-19,共6页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更好服务和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学会 中国式现代化 法学研究会 网络法治 网络与信息 年会综述 业态模式 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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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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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心宇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43期50-53,共4页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自主性、通用性和易用性快速提升,使得人工智能系统开始能够像人类一样从事广泛的语言理解和内容生成任务。驱动着人工智能实现飞跃性发展的关键是人工智能大模... 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加速创新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自主性、通用性和易用性快速提升,使得人工智能系统开始能够像人类一样从事广泛的语言理解和内容生成任务。驱动着人工智能实现飞跃性发展的关键是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取得突破性进步,展现出强大的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新市场,同时也为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可能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技术 人工智能系统 语言理解 易用性 飞跃性发展 法治保障 新业态 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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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边界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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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磊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5-35,共11页
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的利用场景不断丰富,作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重要节点,互联网平台不仅运营着重要的“基础性服务”,更处理着基于服务积累的海量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生效极大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供给,但囿于... 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的利用场景不断丰富,作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重要节点,互联网平台不仅运营着重要的“基础性服务”,更处理着基于服务积累的海量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生效极大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供给,但囿于互联网平台相关责任规定的原则性,其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边界仍亟待厘清。首先,应当明确负有保护个人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守门人”角色定位的认定标准和对应责任;其次,协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与该定位相适配的相关责任规范,包括刑法、行政法、民法规范这些规范内容,形成互联网平台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规范体系;最后,立足于本国探索实践并借鉴国内外立法例和行业自律经验对互联网平台责任规范体系进行完善,并进一步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互联网平台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相关规范在不断细化,需要在其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定位基础上厘清责任边界,并通过廓清边界使得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朝着系统化、体系化的方向更进一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平台 守门人 个人信息保护 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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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竞争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问题研究 被引量:5
7
作者 王磊 贡绍海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37-46,共10页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审议通过,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朝着系统化、体系化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但如何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促进数据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形塑一个良好的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立足数据处理的生命周期...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审议通过,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朝着系统化、体系化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但如何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促进数据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形塑一个良好的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立足数据处理的生命周期并结合现有个案的分析来看,现有数据竞争相关案件仍集中于数据处理环节的前端。其中针对行为正当性的裁量正经历转变,即从注重用户授权向兼顾平台授权的转变、从立足私法法益向重视公共利益发生转变。数据竞争中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规则在不断细化,需要考虑个人信息主体、数据处理者和产业全链条各方的贡献,进而形成一个促进数据产业有序发展的积极态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竞争 个人数据 个人信息处理 数据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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