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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社会安全的刑法保障——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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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均心 秦川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第1期110-116,共7页
2020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后疫情时代社会安全的刑法保障”高端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顺利拉开帷幕。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中心、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 2020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后疫情时代社会安全的刑法保障”高端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顺利拉开帷幕。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研究中心、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湖北楚尚律师事务所联合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警官学院、平顶山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省内外公安、检察、法院、律所、媒体等单位和机构的代表共420余人参加会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刑法保障 反恐怖主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警官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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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刑法新作为——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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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均心 程骋 《社会科学动态》 2020年第2期120-124,共5页
2019年11月22—23日,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壮丽70年刑法新作为”高端论坛在湖北省大冶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和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中共大冶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黄石市中级人... 2019年11月22—23日,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壮丽70年刑法新作为”高端论坛在湖北省大冶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和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主办,中共大冶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冶市人民法院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论文作者代表,以及省内外公安、检察、法院、律所、媒体等部门的代表共270余人参加了会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委政法委员会 湖北民族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科研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高端论坛 年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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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校园性侵犯罪的防制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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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均心 刘猛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4年第2期87-93,共7页
通过对媒体报道的36起案例的案发地域、被害人及犯罪人情况进行分析,学校监管缺失、家庭监护缺失、法律保障缺失和个人保护缺失是中小学校园性侵犯罪多发的主要原因。案件曝光后,教育部门、司法机关、各级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团体采取... 通过对媒体报道的36起案例的案发地域、被害人及犯罪人情况进行分析,学校监管缺失、家庭监护缺失、法律保障缺失和个人保护缺失是中小学校园性侵犯罪多发的主要原因。案件曝光后,教育部门、司法机关、各级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团体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还应从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法、建立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健全教师选培考核机制、强化家长监护责能、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事后恢复辅导和营造良好治安环境等方面着手,协力构建防止校园性犯罪的长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校园性侵害 原因 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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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式发展背景下的刑事司法与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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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少鹏 《学习月刊》 2013年第16期40-41,共2页
一、刑事司法在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功能 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跨越式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型。经济发展是... 一、刑事司法在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与功能 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是“十二五”期间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跨越式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型。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甚至是首要方面.需要法治来进行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越式发展战略 刑事司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刑事辩护 经济社会发展 现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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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行为入罪条件欠缺性之法理评析——通过对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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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少鹏 《法学教育研究》 2014年第2期267-286,379,共21页
将高利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性:一方面,这种处理方式践踏了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对其进行刑法认定不符合该行为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这种处理方式严重破坏了我国刑法的预测功能,可能引发更多的法律与社... 将高利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性:一方面,这种处理方式践踏了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对其进行刑法认定不符合该行为的本质属性;另一方面,这种处理方式严重破坏了我国刑法的预测功能,可能引发更多的法律与社会问题。对高利贷行为应予以规范引导,而非大肆入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利贷 非法经营罪 罪行法定 刑法谦抑性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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