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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抑或谦抑:行政法规范解释的司法审查限度——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案例为范本 被引量:1
1
作者 方帅 《时代法学》 2013年第5期79-85,共7页
法院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的介入限度应当是既能动,又不失谦抑。应从整体上赋予法院法律解释权,确立法院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权威。在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时,应首先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身对解释是否有明确规定,并考察是否存在充分授... 法院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的介入限度应当是既能动,又不失谦抑。应从整体上赋予法院法律解释权,确立法院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权威。在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时,应首先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身对解释是否有明确规定,并考察是否存在充分授权,对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其次区分解释的形式,从合理性等因素展开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规范解释 司法审查 能动 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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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审判中的政策运用——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考察
2
作者 方帅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第1期190-192,共3页
在我国现行的成文法体系下,政策虽不是实定的法律渊源,但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价值取向来看,政策在司法裁判中获得了成长的土壤。特别是在私法领域,政策如何融入民事审判、在民事审判中如何作出政策取舍等问题都十分值得研究。
关键词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 法律渊源 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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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抑或谦抑:行政法规范解释的司法审查限度——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案例为范本
3
作者 方帅 《广东法学》 2013年第4期45-52,共8页
法院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的介入限度应当是既能动,又不失谦抑。应从整体上赋予法院法律解释权,确立法院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权威。在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时,首先应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身对解释是否有明确规定,并考察是否存在充... 法院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的介入限度应当是既能动,又不失谦抑。应从整体上赋予法院法律解释权,确立法院在法律解释问题上的权威。在审查行政法规范解释时,首先应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身对解释是否有明确规定,并考察是否存在充分授权,对解释进行合法性审查。其次区分解释的形式,从合理性等因素展开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规范解释 司法审查 能动 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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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判与“僵尸企业”处置的实践探索与思考——以衢州法院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助推供给侧改革为观察点 被引量:7
4
作者 魏新璋 《法治研究》 2017年第2期64-74,共11页
"僵尸企业"处置是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破产审判则是"僵尸企业"处置的主战场和法治路径的最优选择。本文从以衢州法院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助推供给侧改革为观察点,回顾总结了近年来衢州法院运用破产审判处置&... "僵尸企业"处置是化解产能过剩的牛鼻子,破产审判则是"僵尸企业"处置的主战场和法治路径的最优选择。本文从以衢州法院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助推供给侧改革为观察点,回顾总结了近年来衢州法院运用破产审判处置"僵尸企业"中形成的府院联动、执破衔接、司法网拍、破产简易审、政府托底保值等工作成效和特色,分析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面临的"三多与三少""三个更加""三个有待进一步"等问题和困境,就下一步强化"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提出了转变理念、深入调研、自身供给侧改革、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等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僵尸企业 破产审判 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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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衢州法院的创新实践
5
作者 任庆原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251-253,共3页
近年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助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共建共治共享相互打通、高度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升社... 近年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拓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助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共建共治共享相互打通、高度融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18年1~7月,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4.82%,申诉率1.04%,诉前化解率27.45%,民事调撤率64.92%,均居全省前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实践 衢州市 社会化 法治化 多元化 智能化 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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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法院设置问题研究 被引量:8
6
作者 方帅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7年第8期89-96,共8页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法院审判方式的革新带来新的契机。互联网法院是所有诉讼行为及庭审都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线进行,专门受理特定类型涉网案件的法院。互联网法院对于推动审判能力现代化、诉讼便捷化、司法公正可视化有着重要作用...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法院审判方式的革新带来新的契机。互联网法院是所有诉讼行为及庭审都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在线进行,专门受理特定类型涉网案件的法院。互联网法院对于推动审判能力现代化、诉讼便捷化、司法公正可视化有着重要作用。我国法院也在网络审判、网络拍卖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实践。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做法,我国应对互联网法院进行专门立法,明确互联网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规则等,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法院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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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机制下法院的功能定位 被引量:14
7
作者 吴明军 王梦瑶 《行政与法》 2020年第7期87-95,共9页
作为基层治理"枫桥经验"的新升级,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具有正当性基础。然而,实践探索以法院为中心主推,存在参与不当的异化风险。法院的功能定位应从多元解纷下的司法引领转向"以审判为中心",把党的领导和制... 作为基层治理"枫桥经验"的新升级,法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具有正当性基础。然而,实践探索以法院为中心主推,存在参与不当的异化风险。法院的功能定位应从多元解纷下的司法引领转向"以审判为中心",把党的领导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诉源治理 法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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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法院视角 被引量:1
8
作者 魏新璋 《法治研究》 2016年第3期103-109,共7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亟需法院在理念上更新,在制度上革新,在实践中创新,有的放矢,循序渐进。要更新司法理念,追求裁判思维法治化;重构庭审程序,追求裁判过程实质化;重视诉讼经济,追求裁判方式集约化;改进司法方式,...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亟需法院在理念上更新,在制度上革新,在实践中创新,有的放矢,循序渐进。要更新司法理念,追求裁判思维法治化;重构庭审程序,追求裁判过程实质化;重视诉讼经济,追求裁判方式集约化;改进司法方式,实现证明体系标准化;优化职权配置,实现裁判责任实定化。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立足于审判的导向作用,强化司法公正、缓解审判压力,完善人权保障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修复和提升司法公信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内涵 制度理性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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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案例筒见企业信用建设路径——以Q市法院2015年—2018年上半年审执案件为样本
9
作者 魏新璋 《人民法治》 2018年第10期27-31,共5页
我国企业信用问题,已成为经济持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本文以浙江省Q市法院近四年来的司法案例为样本,对企业信用问题进行司法大数据统计分析,对问题成因进行客观查摆,并以Q市的司法探索实践为基础,在司法... 我国企业信用问题,已成为经济持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本文以浙江省Q市法院近四年来的司法案例为样本,对企业信用问题进行司法大数据统计分析,对问题成因进行客观查摆,并以Q市的司法探索实践为基础,在司法视域内对:企业信用建设路径进行实务性研究、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信用建设 司法 样本 法院 路径 案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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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权法保护之财产利益——《民法通则》第一百○六条第二款的解释适用
10
作者 方帅 何叶彩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年第2期70-74,共5页
权利与利益的关系之争,涉及到对权利概念内涵的理解。关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财产",如果仅仅将之解释为财产权,那么只要行为人侵害的不是他人的财产权利,行为人就可以不受侵权法规制。因此,司法实践... 权利与利益的关系之争,涉及到对权利概念内涵的理解。关于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财产",如果仅仅将之解释为财产权,那么只要行为人侵害的不是他人的财产权利,行为人就可以不受侵权法规制。因此,司法实践应与立法相一致,采取概括性规范模式,将财产权利与财产利益保护统一起来,且一并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 财产 权利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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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上的“从重处罚” 被引量:13
11
作者 游伟 陆建红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83-91,共9页
从重处罚必须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从重处罚情节包括犯罪情节与非犯罪情节。将非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根据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非犯罪情节中 ,只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对“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 ,应... 从重处罚必须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从重处罚情节包括犯罪情节与非犯罪情节。将非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根据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非犯罪情节中 ,只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对“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 ,应有一个法治时代的新认识 ;“抗拒从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抗拒从重。《刑法》对首要分子、主犯的处罚仍然体现了“从重处罚”的精神 ,但与 1 979年《刑法》相比较 ,表现为一种“隐性从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刑罚 从重处罚 量刑情节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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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办”、“跑部钱进”与财政分配体制的完善 被引量:8
12
作者 刘光华 郝宽国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19-123,共5页
在新中国的单一制国体语境下,伴随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财政权上收与下放,始终是学界和政界持续讨论的话题。"驻京办"与"跑部钱进"这一中国特色财政制度现象的广泛存在,根源于转型中国现实政经体制特别是中央与地... 在新中国的单一制国体语境下,伴随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财政权上收与下放,始终是学界和政界持续讨论的话题。"驻京办"与"跑部钱进"这一中国特色财政制度现象的广泛存在,根源于转型中国现实政经体制特别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地方利益诉求机制的缺失与不规范。只有通过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及地方政府间相互关系两个层面上建立公正、平等的利益表达机制,并借此完善现行财政分配体制,才是解决"驻京办"及其引发的"跑部钱进"等问题的治本之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驻京办 跑部钱进 财政分配 地方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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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执行发展与创新的时代呼唤 执行改革实证分析与理论建构研讨会综述 被引量:15
13
作者 童兆洪 林翔荣 方永新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2年第7期14-21,共8页
2002年4月1日至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试点法院绍兴中级法院召开了执行改革实证分析与理论建构暨浙江省法院第三次执行理论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专门给会议发来贺信。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 2002年4月1日至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试点法院绍兴中级法院召开了执行改革实证分析与理论建构暨浙江省法院第三次执行理论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专门给会议发来贺信。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富,省高院院长张启楣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昌、最高法院执行办副主任葛行军等领导以及上海、黑龙江、北京等高院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专门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江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常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荣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张志铭、王敏远研究员等8位知名专家对绍兴法院“执行权两级分离运行模式”的改革进行分析论证。浙江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分管院长、执行局(庭)长及部分论文作者参加了会议。会议共收到论文86篇,现将研讨会评析、探讨与论文交流的观点综述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 执行体制 中国 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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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的法律性质研究 被引量:4
14
作者 张炳生 王玲玲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6年第2期106-110,共5页
关于租赁权的性质,学界主要有债权说、物权化债权说和物权说三种观点,因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目前主流观点为物权化债权说。但是,这一观点并未严格区分租赁契约中的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没有认识到租赁契约继续性契约... 关于租赁权的性质,学界主要有债权说、物权化债权说和物权说三种观点,因受"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影响,目前主流观点为物权化债权说。但是,这一观点并未严格区分租赁契约中的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没有认识到租赁契约继续性契约的特性,有将租赁权产生原因与权利本身的性质相混淆之嫌。租赁权是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其客体是物,其权利来源系出租人对于出租物之占有、使用、收益之物权性权能的让渡,而非来源于产生租赁物交付请求权的租赁契约。因此,租赁权之性质应为用益物权,其客体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租赁权 债权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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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势变更制度与我国合同法体系之契合——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的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10
15
作者 程顺增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06-111,共6页
所谓情势变更制度,通说认为,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 所谓情势变更制度,通说认为,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法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26条 最高法院 契合 体系 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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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检索机制的检视与完善 被引量:25
16
作者 魏新璋 方帅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第5期73-82,共10页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创设了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明确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但现有的类案检索机制在制度上未明确类案检索适用的范围和检索案例的效力层级,在技术上检索推送案例的不够精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创设了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明确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但现有的类案检索机制在制度上未明确类案检索适用的范围和检索案例的效力层级,在技术上检索推送案例的不够精准,类案类判实践差异显著,因此司法实践中类案检索并未普遍适用。为此,有必要推进司法与技术的融合,从标签精细化、系统集成化、数据优质化入手,提升类案检索系统功能。同时,要完善类案检索操作规则,明确类案检索机制的性质、检索机制的适用范围、检索的案例范围、检索的方式、检索结果的运用方式等,为司法实践提供明晰实用的规则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类案 检索机制 统一裁判尺度 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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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优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研究 被引量:6
17
作者 尹吉 王梦瑶 《法治社会》 2021年第3期63-72,共10页
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公益保护法治体系中亟待改革的领域,也是刑民交叉公益诉讼案件的热点问题。它存在公益保护的范围显著窄于刑法的法益、起诉主体的组成与顺位的顶层设计明显的失当、管辖机制有待完善、惩罚性... 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是国家公益保护法治体系中亟待改革的领域,也是刑民交叉公益诉讼案件的热点问题。它存在公益保护的范围显著窄于刑法的法益、起诉主体的组成与顺位的顶层设计明显的失当、管辖机制有待完善、惩罚性赔偿与罚金竞合适用不明,以及以司法解释替代修改《刑事诉讼法》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等重要部署,从立法层面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扩大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并增加“社会公共利益”,使之与刑法中的公共利益相对应;扩大起诉主体的范围并且优化各主体的起诉顺位,构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有序地推进国家公益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面优化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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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人犯罪的几个基本问题 被引量:1
18
作者 吴明军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00年第2期69-74,共6页
新刑法确立法人犯罪是一大进步,但采用单位犯罪这一称谓是立法上的一大遗憾。概念的表述可以多种多样,但性质的揭示终归只能有一个。法人犯罪宜定义为法人或合法存在的非法人组织在决策机关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构成犯罪... 新刑法确立法人犯罪是一大进步,但采用单位犯罪这一称谓是立法上的一大遗憾。概念的表述可以多种多样,但性质的揭示终归只能有一个。法人犯罪宜定义为法人或合法存在的非法人组织在决策机关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构成犯罪的行为。作者认为,法人犯罪的确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肯认了自然人地位的降低,一旦法人的整体行为被确认构成犯罪,法人成员即成了潜在的刑罚对象,经过法律的明文规定后,责任人员则成了现实的刑罚对象,故在我国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两罚制,事实上只存在单罚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犯罪 单位犯罪 两罚制 单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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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婚前按揭房屋归属与分割探析 被引量:2
19
作者 袁小荣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72-75,共4页
按揭购房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房买卖的最主要形式,对于婚前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两种结论体现了婚姻法和物权法在夫妻财产关系衔接中的冲突,也体现了身份法和财产法... 按揭购房已经成为我国商品房买卖的最主要形式,对于婚前按揭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两种结论体现了婚姻法和物权法在夫妻财产关系衔接中的冲突,也体现了身份法和财产法对财产变动的不同理念。因此,如何认定婚前按揭房屋的归属,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分割,已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也是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婚姻法与物权法的衔接角度提出婚前按揭房屋的权属认定属夫妻内部财产关系,应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首付款来源这两个标准来综合认定房屋权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贡献大小公平合理进行房屋分割,以达到平衡夫妻双方利益的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前按揭房屋 权属认定 房屋分割 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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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风险防控问题研究——以相关法律的“冲突”与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2
20
作者 祝伟荣 徐燕 《浙江金融》 2017年第10期66-72,共7页
最高额抵押制度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银行担保融资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所担保主债权不特定的属性也伴随着债权不确定的风险,法院查封最高额抵押物是债权确定的一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关于债权何时确定的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两... 最高额抵押制度因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银行担保融资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最高额抵押所担保主债权不特定的属性也伴随着债权不确定的风险,法院查封最高额抵押物是债权确定的一种情形,司法实践中对关于债权何时确定的法律理解的不同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本文以两则案例为切入点,以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引出银行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的风险防控问题,提出法律适用上应当坚持"主观说",并给出防控相关风险的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高额抵押 查封 债权确定 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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